创业企业/项目补贴

  • 申报对象

在市本级及所属区(含国家级开发区、杭州钱塘新区产业集聚区,下同)、县(市)依法设立的单位,根据杭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和国(境)外智力项目,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本计划资助,经评审并立项的可享受相关资金和政策扶持。

  • 申报条件

(一)单位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须在该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或担任某项工程、技术、项目和学科的负责人(带头人),且原则上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1个年度内在杭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从事研发、设计类等可不在杭完成工作任务的专家除外),年薪在60万元(人民币,下同)及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境)外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人才;

4.高层次国(境)外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

5.其他急需或紧缺的高层次外国专家。

 (二)单位实施的引进国(境)外智力项目,应为引进国(境)外(包括港、澳、台)技术、管理专家来杭帮助解决生产、科研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技术或管理难题的项目,分别为重点项目和优秀项目予以资助。

  • 补贴标准

(一)对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实行年薪资助。资助金额按各单位与外国专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的年薪高低分为60(含)-80万元、80(含)万元以上2个区间,分别按年薪的50%、60%的标准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二)对引进的国(境)外智力项目实行项目资金资助。按重点项目和优秀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和不超过20万元资助。

(三)引进国(境)外智力项目及同一项目中的同一专家当年度不同时享受年薪资助和项目资助。 

  • 申报对象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五年内(自毕业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在杭州市区设立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大学生在杭州创业,必须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2、实际地址与注册地址一致。

  • 补贴标准

1、一次性创业补贴

2021年2月1日开始,在校大学生,毕业五年内搞笑毕业生在市区首次创办企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大学生经营者,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助5000元。

2、创业项目补贴

新办企业可申请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5-20万元。

3、营业场所租金补贴

新办企业租用办公场所,三年内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营业场所租金补贴。

4、风险担保贷款和贴现利息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并享受全额利息折扣。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杭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促进3人就业,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就业补贴;在促进3人就业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可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贴;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 申报对象

“5050计划”引进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国内硕士须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软件百强等知名企业中层职务或上市企业高管3年以上工作经验;

2.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3. 为所在企业创始人或创始团队,且为企业的主要股东。

  • 补贴标准

对经认定的“5050计划”引进人才创办企业给予以下政策扶持:

1. 办公场所补贴。

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安排合适的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并给予企业自设立或引进年度起三年内办公场所的租金补贴。 对2016年后入选“5050计划”,政策期满后,C类以上企业可申请2年最高100%的房租补贴,原则上以企业当年对区贡献为限。

2. 研发创新资助。

——创业启动资助。对人才带项目、带技术来区创业的,根据人才的学习、工作、创业经历和能力,经认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助。 具体认定标准: 对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创业,给予2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助; 对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创业,给予3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助; 对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且有5年及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或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工作经历的人才创业,给予5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助; 对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层职务或上市企业高管3年及以上的人才,或省、市级人才计划专家来区创业的,给予8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助; 对国家级人才计划专家,以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人才创业,给予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助。

——研发经费补助。对企业自设立或引进年度起三年内研发经费投入,经审核认定,按实际支出额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助。 具体资助标准:经审核认定,A类企业按实际支出额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助,B类企业按实际支出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助,C类企业按实际支出额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助,D类企业按实际支出额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助。 企业认定标准: A类企业:企业由国际顶尖人才和领军型人才团队领衔创办,人才(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开发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发展前沿,项目研究成果处于国际同行领先水平,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能引领带动我区有关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技术成熟并已进入开发阶段;作为主申请人领衔的创业团队新入选浙江省“鲲鹏计划”;作为主申请人获得杭州市“创客天下”总决赛奖项。A类企业经主任(区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确定。 B类企业:企业获得创投机构投资且投资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新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或作为主申请人领衔的创业团队新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取得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奖项或创新创业成果。B类企业,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审议,主任(区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确定。 C类企业:企业获得创投机构投资且投资额达5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才入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浙江省“万人计划”、杭州市“521计划”、杭州市“万人计划”,或作为主申请人领衔的创业团队入选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取得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奖项或创新创业成果。C类企业,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审议,主任(区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确定。 D类企业:其他“5050计划”引进人才创办企业。D类企业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审定后确定。 创业启动资助和研发经费补助两个条款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资助。

3. 银行贷款贴息。

对企业自设立或引进年度起三年内使用银行贷款的,按照银行同期LPR利率给予最高500万元银行项目贷款的利息补贴。

4. 创业发展资助。

对企业自设立或引进年度起五年内发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经认定,给予相应的创业发展资助:

——鼓励融资。对企业获得创投机构投资的,给予企业按创投机构投资额的15%,最高不超过500万的创业发展资助。

——鼓励成才。对经认定的“5050计划”引进人才新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或国家“万人计划”,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或浙江省“万人计划”,杭州市“521计划”或杭州市“万人计划”的,分别给予人才创办企业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创业发展资助。

——鼓励评优。对企业参加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给予大赛配套奖励或按区有关政策奖励。

——“5050”人才基金。设立1亿元“5050”人才基金,对企业获得创投机构投资的,给予企业按创投机构投资额最高20%,总额不超过1000万的“5050”人才基金跟投,在新一轮股权融资时,可通过股东回购、协议转让等方式退出所持股权,股权溢价税后收益的30%一次性奖励给创业团队,其余70%部分和股本金转入人才基金循环使用。 以上条款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资助。

  • 产业门类

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产业(工业互联网)、直播经济与电子商务、人工智能产业、时尚服装服饰、文化创意等临平新城重点发展的产业。其他特别优秀的项目,经相关部门联合初审同意后,可以进入评审。

  • 人才标准

海外高层次人才或国内高层次人才作为项目申请人,且在创业团队出资占比15%及以上。

1 - 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满足在海外获得硕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外创业或工作连续3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外创业或工作连续2年以上。到临平企业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在临平区内创办企业的创新创业人才,担任法人。

2 - 国内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

(1)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型人才、省级领军型人才、市级领军型人才、区级领军型人才。

(2)创新型人才:包括省内全日制本科在校大学生〔特别优秀的项目可不受省内外限制〕、毕业不超过10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等。 注:参评细则以杭临新城管【2018】75号为准。

  • 补贴标准

1.创业项目扶持:入驻三年内,最高1000平方米租金补助;入驻三年内,最高600万元研发补助或最高500万元产业化补助;每年最高30万元保费补贴的人才项目创业险;最高授信500万元的创业贷。

2.人才安居保障:对来临平区工作的全球高学历毕业生给予3年最高13万元的生活安家补贴。对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或最长5年每月2500元的租房补助。

人才补贴

  • 申报对象

1.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

2.毕业后一年内/毕业后五年内;

3.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4.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 补贴标准

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毕业时间在2021年10月14日(含)之前的博士,补贴标准仍为5万元。

    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以申请时间为准),租房补贴每年度分两笔发放,半年一次,每次按50%额度发放。

    第一笔补贴应在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后方可申领;续发补贴应在领取上一笔补贴后次月起,在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后方可中领。连续参保时长从毕业(含毕业时间所在月份)后起算,其中参保单位均需符合杭州用人单位条件。